9、强化市场监管。要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和矿山生产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定期开展整顿规范市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10、完善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提高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和会员行为进行约束。逐步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11、加强公共服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构建和谐承德。
四、建设廉洁政府,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12、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清理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制定流程图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公开办事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推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1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探索创新有效监督形式,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施监督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重点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及税收征管等进行审计监督。积极整合行政监督资源,逐步建立由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牵头,审计、人事、财政、政府法制等部门参加的行政监督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完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充实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法,提高评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