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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应对强降温天气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应急救灾资金的准备,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下拨各项救灾资金,监督救灾款的管理和使用。

  市水利局:与玉林水文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受灾地区江河水库的水情,特别是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时,及时提供河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受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害发生时灾民转移的组织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公路交通的受灾情况,及时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有关设施;负责紧急救灾物资的运输。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灾民住房重建的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督;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紧急转移受灾人员临时住处的搭建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公告和宣传工作;负责灾后公共设施和灾民住房重建用地的审批,并提出落实建房用地费用的减免政策;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灾民转移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交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灾后恢复农业生产以及所需种子、化肥等物资供应。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校舍的受灾情况,指导各地做好受灾学校校舍的修复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秩序;负责灾害发生时学校师生转移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指导灾民新村的卫生设施建设。

  市科技局:负责对灾区恢复生产的种、养等科学技术指导。

  市林业局:负责筹集调运救灾急需的木料,指导灾民新村的沼气建设。

  市粮食局:负责及时做好救灾所需粮食的调运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组织地震灾害的预测、评估、公告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负责地震灾害发生时灾民转移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的气象信息,出现热带风暴和大范围的强降雨天气过程,每天一报天气情况。

  玉林供电局:负责灾区的供电工作,及时抢修被毁坏的线路,确保抢险救灾和生产生活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玉林车务段:及时抢修被毁坏的铁路设施,优先保证救灾物资的运输。

  广西水文资源玉林分局:负责江河水情监测预报,提供江河水情信息。

  玉林军分区、玉林武警支队:根据救灾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支援地方抢险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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