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处置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工作指挥部。市处置重大活动安全事故工作指挥部是处置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工作的应急领导机构,由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协调本市行政区内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治安秩序。
武警承德支队负责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秩序。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救护,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尽快组织医疗救护队,开展医疗救护。
市交通局负责应急交通处置,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经费预算,并按实际需要拨付相关款项。
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负责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移动通信承德分公司、网通承德分公司、联通承德分公司负责全力保障平时和特殊时期的通讯畅通。做好机动通讯和各项准备工作,保障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发生时救援通讯畅通。
2.3 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活动安全事故工作应急指挥机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参与处置工作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要为参与处置工作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3、预警及报告
各类活动举办方及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负有事故信息搜集和报告的职责。参与安全保卫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及时将事故信息向其主管上级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在向公安机关领导报告的同时,报上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领导指令,迅速通知现场指挥,并向有关单位下达出警指令,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应按照预案要求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响应处置;重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响应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活动主办方可先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