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承市政办[2007]5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承德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00七年六月七日
承德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平息和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承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拥挤、踩踏等。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大活动安全事故处置中,要认真履行职责,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对重大活动安全事故的处置,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工作。
(3)抢救伤员、果断处置。对于事故造成的受伤人员要立即救护,并采取措施防止形成新的伤亡。对现场的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4)及时报告原则。在现场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边采取措施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