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更年期保健。为更年期妇女提供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咨询和指导。
4.妇女常见病预防控制。配合开展妇科常见疾病的筛查,对相关妇科常见疾病进行随访。
(七)社区儿童保健
1.新生儿保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卡),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对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进行指导。
2.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提供营养指导与心理咨询,指导常见病预防、五官保健、意外伤害预防,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咨询与指导,对辖区内体弱儿实行病例管理,配合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指导。
(八)社区老年保健
1.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
2.为辖区60岁以上老人实行专案管理,定期进行家庭访视。
3.指导老年人进行常见伤害的预防、自救和他救技能。
(九)社区康复服务
1.对辖区残疾人进行登记与管理。
2.指导残疾人进行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以适应生活环境。
(十)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
2.在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十一)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1.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监测。
2.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疫苗应急接种)。
三、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全程服务等多种形式,广覆盖、低成本为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
(二)健全服务网络。按照《玉林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以政府举办为主,由城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或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引入竞争机制,本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建立精简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四)规范筹建,原则上不设置新的医疗机构及进行重复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择优鼓励现有的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