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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2.预防接种。负责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统计、报告和管理,开展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和补种,协助开展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预防接种中遇到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3.结核病防治。对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登记并及时转诊,同时对辖区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

  4.性病、艾滋病防治。对一般人群和高危人群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并提供咨询,在定点医院指导下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提供门诊或家庭免费抗病毒治疗及定期观察,并开展心理、健康和预防家庭内传播的行为干预,协助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开展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及其家属社区关怀。

  5.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地方病、寄生虫病疫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有关防治工作。

  6.其他常见传染病防治。根据季节和传染病流行状况,开展相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指导传染病患者家庭进行居住环境和废弃物消毒,指导恢复期传染病患者定期复诊或对其定期随访。

  7.爱国卫生指导。协助爱国卫生委员会开展社区病媒生物控制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社区慢性病预防控制

  1.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监测工作,建立慢性病人群个人健康档案,实施个体化、连续性的随访管理,并予针对性指导。

  2.对35岁以上人群实施首诊测血压制度。

  3.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实施规范管理。

  4.开展社区慢性病饮食、运动、控烟等危险因素干预及动态管理,掌握群体及个体危险因素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五)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1.为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2.对辖区已确诊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建卡、报告。

  3.在专科医疗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督导、康复和管理。

  (六)社区妇女保健

  1.婚前及孕前保健。开展婚前及孕前卫生咨询与指导,定期向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妇幼卫生工作报表、卡。

  2.孕产期保健。为辖区孕早期妇女建立保健手册(卡),并指导孕期妇女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和孕期保健,提供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保健,为孕产妇提供产后保健、营养、心理、康复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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