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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

  玉林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玉林市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玉林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努力满足我市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合理使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低收入居民为重点,开展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总体目标

  根据玉林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在2007年9月在玉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城西卫生服务中心两个示范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1月起在玉林市城区全面推开社区卫生工作。到2010年底,全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100%,玉林城区要建成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较为合理的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建成符合广大居民卫生服务需求,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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