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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城市建设“三做”方案的通知

  (1)清水公园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广场、道路系统、码头等基础设施及绿化工程,投资200万元,完成时限:2007年12月。
  (2)公园改造,对东风公园园路及供水设施、西侧河道进行改造,改造竞秀公园危桥,竞秀、东风公园安装太阳能灯120盏,投资200万元,完成时限:2007年6月。
  (3)社会绿化工作,全年完成市区植树65万株, 22个县(市)城镇绿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均增加0.1平方米以上。继续实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完成时限:2007年12月。
  (4)新建6块游园绿地,投资200万元,完成时限:2007年9月。
  (5)免费开放植物园。免费向游人开放,需增加门票补贴70万元,完成时限:2007年2月。
  5、提高城市亮化水平。由市建设局、市城管局负责,完成时限:2007年6月。共投资500万元(政府贷款)。
  (1)对全市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推广使用太阳能,突出抓好建筑轮廓线亮化和主要道路路灯改造,新建生活小区和新改(扩)建的小街巷全部使用太阳能,投资300万元。
  (2)对南二环与朝阳大街交口、复兴路与恒祥大街交口、七一路与恒祥大街交口、三丰路六叉口4个交叉口安装高杆灯,投资200万元。
  6、推广太阳能使用,实施阳光屋顶工程。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建设局负责,完成时限:2007年6月。
  充分利用屋顶,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太阳能,节约能源,制定使用规划并予以实施。
  (三)开展便民服务
  1、精品物业小区建设。由市房管局负责,完成时限:2007年12月。
  (1)在2006年小区物业管理达到60.94%的基础上,市区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5%以上;对新建住宅小区要一步到位,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管理。
  (2)加强物业企业管理,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推行物业管理企业招投标制度。
  2、建设、改善便民市场。由市场建设中心负责,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共投资5700万元(其中单位自筹700万元,社会集资5000万元)。
  (1)建设纺织品批发市场,位于客运中心北侧宝贝乳业公司院内,占地5000平方米,单位自筹500万元。
  (2)建设乐凯南大街农副产品市场。位于乐凯南大街,面积0.7万平方米,社会投资5000万元。
  (3)改建升级新市场街无公害农产品便民市场。面积1500平方米,单位自筹200万元。
  3、改善居民基本生活条件。由市城管局负责,完成时限:2007年10月。共投资1000万元(单位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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