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消防安全。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饭店、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学校、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一切火灾事故隐患。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场所,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要加大城市燃气、城市公用事业设施设备安全监管的力度。
(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要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各级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的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指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确保安全。要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
(五)加强建筑安全。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开展以预防高空坠落和“二防一反”(防坍塌、防触电和反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排查和整治,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抓好城市营运安全和城市综合防灾工作。要认真防范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大力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较多、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把审批关,坚持节日活动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坚持值班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和职工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制订完善确保节日安全的具体方案和针对性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督促高危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抓好落实。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要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追究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和续报事故发生、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