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条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产业布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审查验收,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不得给予验收通过和批准投入运营。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安监、煤监、建设等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发证。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生产经营领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高危生产企业的安全督查,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自查自纠,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防范危化品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要深刻吸取开县井喷事故和中石油吉化双苯厂事故教训,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违章行为。
(一)加强危化品安全。重点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整治与监控,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道路、水路巡查,对非法、超载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要坚决就地暂扣、就近处置;要加强驾驶员和押运员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行驶、疲劳驾驶;危化品储存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做到专库储存、专用场地存放,专人看护,严禁超标、超量;危化品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重点检查气瓶、储罐和安全附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要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堵塞长途客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规违章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