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选2007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6〕358号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和谐达州”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实施“惠民行动”的意见》(川委办〔2006〕31号),市人民政府将拟定200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作为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目标之一,现将征选2007年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结合2007年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和本单位工作职能,从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本着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得到实惠的原则,制定本单位为民办实事事项。
二、具体要求:办实事侧重在就业促进、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城乡交通、城市建设管理、安居工程、环境治理、社会治安、安全饮水、用电、用气、平抑物价以及文化、体育、广电等社会事业方面惠及群众的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