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支持。
(三)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恶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解救受骗学生。与教育、宣传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情况,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针对学生特点编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典型事例揭示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严厉惩治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慕、违规培训、违规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月底以前):各县(市)、区工商局结合本地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落实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
(二)集中行动阶段(2007年2月):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各地组织统一行动。2月1日至4日,重点地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形成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迅速在全市掀起打击传销的高潮。其他地区也要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深入阶段(2007年2月至2007年5月):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
(四)总结阶段(2007年6月至2007年8月):各地认真总结打击传销的工作情况;市工商、公安牵头统一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对各地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我市的汇总情况材料报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级人民政府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