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全市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


  按照《达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十一五”内要把达州建设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今年,通川区、达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尽快编制城市中心旅游区规划,依托中心城区良好的交通、区位、资源等综合条件,大力构建以达城为中心,半小时车程为半径的城市中心旅游区,发展观光及休闲娱乐、商务会展旅游。

  (一)加快城市中心旅游区主要景区景点建设。通川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重点要结合元九登高节,突出“名人、名山、名节”,加快凤凰山王家山景区和元稹纪念馆、元稹纪念广场、梅园等景点建设,完善游步道、旅游公厕、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及服务设施,规范整治农家乐,初步建成生态文化城市公园;扩建莲花湖游船码头,绿化湖周山体,规范整治农家乐,初步建成休闲度假及商务会议旅游目的地;完善龙爪塔基础及服务设施建设,整治周边环境,建成达州城市旅游形象标志;通川区、达县要加快州河两岸光彩工程建设,搞好两岸绿化和环境保护,完善仙鹤路休闲广场和大中坝水上运动中心配套设施,初步建成州河沿岸休闲娱乐开发旅游区。

  (二)树立城市中心旅游区新形象。通川区、达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旅游标识系统,在河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仙鹤休闲广场、城市中心广场、塔沱广场设置大型导游牌,标识全市所有旅游景区景点,树立“新达州新风貌”的城市旅游形象。

  (三)完善城市旅游功能。通川区、达县要扩大和提升三圣宫美食文化街、好吃街的规模和档次,塑造独特的川东餐饮文化品牌;在城市中心旅游区的各景区开设一定规模的旅游商品购物场地,扩大对我市旅游食品和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宣传和销售,促进旅游商品系列化开发。

  二、认真实施旅游发展总规,提高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市旅游发展总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在规划指导下,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快重要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力争申创1个国家AAAA级旅游区,2个国家AAA级旅游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森林公园。

  (一)加快旅游规划编制力度。达县编制完成旅游发展总规,宣汉县要编制完成巴人文化旅游区规划,渠县要编制完成旅游发展总规和新的龙潭-汉阙风景名胜区总规及详规,万源市要编制完成八台山-龙潭河省级风景名胜区详规,大竹县要编制完成五峰山、清河古镇和云雾山旅游开发建设详规,开江县要完成金山寺森林公园控制性详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