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春运日常工作,检查并通报有关部门春运时段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铁路运输和春运客货运输车辆的油料供应,确保运输需要。
市交通局: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及驾驶员的整顿和管理,严把运力准入关,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各类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坚决禁止非法营运。狠抓源头管理,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和“五不出站”的制度。督促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制度和责任管理,把责任落实到管理部门、运输企业,落实到车头、船头、人头,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汽车、船舶维修市场、驾校和水陆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整顿。严格驾驶员管理,切实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及安全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车(船)超员超载、非客车(船)载客、无证驾驶、冒雾冒险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专项整治力度,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资质的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律严禁营运危险化学品,严禁活动罐体车辆承运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市公安局:严把驾驶员的学习和考核审验关。对违章驾驶员要顶格处罚,严格实行抄告制度,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要坚持国、省道联勤制,落实公安派出所协管乡村道路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对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要设立固定执勤点、报警点。始终保持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结合全国治超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超速、超载、超限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重点整治无证驾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占道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载人、违章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严重违法行为。县、乡道路要集中查处和纠正短途客车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搭人,驾驶无牌无证黑车和报废车辆,三轮车、摩托车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从重从严处理。
市安监局:严格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铁路、公路、水路的行车、行船条件是否有保障;各种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各类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整改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