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出天然气环保工作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利用要突出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
一要加强对钻井、井下作业等污水的治理,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并逐步削减排放总量。钻井时应当使用密闭钻井液循环罐等设备和无毒化学药剂,钻井废液废水、岩屑、污油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排放。天然气集输过程中要对油水分离后产生的废水进行回收利用,确需排放应达到排放标准,严禁稀释排放。在河流、湖泊、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或附近进行勘探开发活动时,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破坏水体功能。对矿区和生产区域的地下水,要定期进行监测,防止物料泄漏、污水下渗等污染地下水体。对矿区生活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不得直排下河。同时,严格风险控制,有效遏制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要加强天然气勘探设备、运输管线、储存设备的巡查、检测、维修,采取防腐防裂等措施,防止渗漏、溢流等事故发生,尤其是井喷、管道破裂、穿孔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要重点做好居民集中区附近生产设施无组织排放源的治理,防止恶臭污染。
三要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含油固体废物、钻井废弃泥浆的处理处置。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的风险控制,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管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
四要加强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天然气资源开发、管道建设要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认真做好水土保持,不得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并减少占地,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周边、河流沿岸、湖泊湿地等环境敏感区进行勘探开发及其它作业时,应制订和实施生态保护方案,对造成生态破坏的要逐年进行生态恢复。报废钻井要进行密封回填,防止由于井管腐烂、破裂造成地下水污染。
五要加强钻井、井下作业、天然气输送压气站等噪声源的治理,避免噪声扰民。要认真贯彻《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建立放射源管理动态档案和数据库,重点做好测井、探伤、计量等放射源的管理,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丢失或失控。
六、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