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7〕32号 二○○七年二月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意,拟分别以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名义对2005年、2006年度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含党群系统)及承办人员中评选产生。
先进集体:领导重视,机构、人员落实;工作制度健全,办理认真负责;办复进度快,落实率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度高。
先进个人:业务熟悉,工作主动,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的部门10个、市政协提案的部门15个,共25个。
先进个人: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的先进个人各15名,共30名。
三、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