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不断丰富与发展履行植树义务的形式。在坚持尽量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劳动的同时,要针对不同地区和各类社会人群的不同特点,不断丰富和拓展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方法,确保城乡适龄公民都能够采取适合自己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在城镇,对于无法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成年适龄公民,通过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以资代劳、街头绿地认养、保护古树名木等方式尽责;对于大中院校学生,通过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绿化和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等履行植树义务。对于农村适龄公民,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林业生态建设。2008年全市计划安排义务植树工355万人次,其中市区61万人次。
四是继续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实行义务植树基地化,不仅有利于将各单位或社会上分散的义务植树适龄公民组织到一起参加义务植树,便于组织和管理,而且使植树地点固定化,有利于将义务植树的组织责任落到各部门、各单位,促进社会造林的发展。2008年,我市要继续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其中,建立市级义务植树基地1个,县(市)、区级义务植树基地20个,并着力加大纪念林基地建设,栽植同龄树、成材树、新婚纪念树、少先队林、青年林、夕阳红林、毕业林、友谊林、奥运林等。五是推进义务植树法制化进程。严格执行全国人大《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和《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和成年适龄公民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法,增强义务植树法定约束力。同时,为适应新形势,抓紧修订后的《
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重新颁布实施,通过新的义务植树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义务植树行政主体、行政执法主体,要法定尽责方式、义务植树组织和管理程序、奖惩措施,依法开展义务植树。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大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义务植树单位的责任意识。
(二)加速林业生态市建设,实现全市林业跨越式发展
为加快实现2012年底前全面实现林业生态市建设目标,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和《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年我市造林绿化和林业生态市建设要以森林生态城森林组团建设和通道绿化为重点,以荒山、荒沟、荒丘、荒沙、荒坡、荒滩等生态脆弱部位生态治理为主,优先发展速生用材树种、优良乡土树种等高大乔木,兼顾常绿树种、名特优经济林树种,坚持重要区域(地段、路段)重点治理。在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工程造林任务的基础上,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70.74万亩,其中造林40.96万亩(水源涵养林工程6.53万亩,水土保持林工程造林4.67万亩,生态能源林0.8万亩,农田防护体系改扩建工程折合面积3.93万亩,防沙治沙工程8.2万亩,廊道网络林业生态工程6.25万亩,环城林和城郊防护林工程5.9万亩,村镇绿化工程4.68万亩),园林绿化苗木花卉5.08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14.7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建成3个林业生态县、6个林业生态乡镇、80个林业生态村、5个林业生态模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