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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8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1、关停136家小化工,启动梅山化工总厂、金陵塑胶等9家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牵头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企业)。

  2、建立循环经济试点项目60个,完成8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国家或省级开发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牵头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相关企业)。

  3、完成金陵石化炼油污水处理厂整体扩能改造、南钢焦化厂生化水处理等30个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南钢、金陵石化化工一厂、英特布鲁金陵啤酒等一批企业循环水利用工程建设,实现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95%以上(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相关企业)。

  (二)实施20个以上城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推进水污染物的工程减排

  1、5个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完成仙林污水处理厂一期(10万吨/日)土建工程及管线泵站建设、设备安装(5万吨/日)并投入运行;基本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土建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2.5万吨/日)土建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桥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10万吨/日)工程;开工建设铁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10万吨/日)工程(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

  2、完成5个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江宁东山城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4万吨/日)、浦口珠江污水处理系统一期(4万吨/日)、六合雄州街道污水处理系统一期(4万吨/日)、溧水永阳镇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万吨/日)、高淳淳溪镇国邦污水处理系统二期(2万吨/日)建设,并投入运行(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3、完成21个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江宁湖熟街道一期(0.3万吨/日)、汤山街道作厂片区一期(1.0万吨/日)、横溪街道一期(0.3万吨/日),浦口桥林镇(0.5万吨/日)、星甸镇(0.3万吨/日),六合八百桥镇(0.7万吨/日)、横梁镇(1.0万吨/日)、龙袍镇(0.6万吨/日)、竹镇镇(0.6万吨/日),溧水东屏镇(0.5万吨/日)、白马镇(0.5万吨/日)以及高淳东坝镇二期(0.3万吨/日)、固城镇(0.3万吨/日)、漆桥镇(0.3万吨/日)、桠溪镇(0.6万吨/日)、阳江镇(0.3万吨/日)、砖墙镇(0.3万吨/日)等21个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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