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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业纳税十佳企业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工业纳税十佳企业的决定
(扬府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工业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回报国家、造福地方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工业企业加快做强做大,争当纳税大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等10家工业企业“2007年度工业纳税十佳企业”荣誉称号(企业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同时,希望广大纳税人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自觉履行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为扬州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2007年度工业纳税十佳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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