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扬府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7年,全市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势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强化质量管理和工程创优,圆满完成了建筑业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根据《扬州市建筑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经综合考评,决定对江都市人民政府等9家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建筑业推进力度,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建筑业跨越发展、建设建筑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
二OO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