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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牧局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认识阶段(2007年3月下旬)。于3月下旬召开县(区)农牧局长和种子管理站长会议,进一步认真学习国务院《意见》、省政府《实施意见》和本《实施方案》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成立领导小组(2007年4月中旬)。由于县(区)一级是种子企业脱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县(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种子企业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并于4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市农牧局。
  (三)制定方案阶段(2007年4月下旬)。县(区)政府要在2007年4月底前组织专门力量,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种子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清理,摸清人员状况,提出职工安置方案,因地制宜地制定政企脱钩、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农牧局备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5月)。县(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及时研究落实本《实施方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力争完成改制任务。2007年6月上旬前,县(区)政府要将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结上报市农牧局。
  (五)检查验收和整改阶段(2007年6月)。市农牧局等有关部门要对县(区)实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迎接省农牧厅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充分认识做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事)企分开、人员安置、国有资产保全、种子管理队伍建设、企业改制重组等多方面工作,直接关系种子产业的发展,而且事关社会的稳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和《意见》要求上来。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重要举措,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二)成立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事关农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上将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指导全市种子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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