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负责本区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财政保障,及时做好经费预算和拨付工作。
各区政府在本方案下发10个工作日内成立区专业执法队(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分别不少于5人,协管员不少于10人),盐田区执法专业队的人数可适当减少。宝安、龙岗两区执法队人数不少于150人,光明新区不少于20人。区专业执法队的主要任务是整治本区的难点、窝点和本区的打黑除恶工作,以及机动作战,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各专业队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采取综合措施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各区政府在本方案下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同交警部门完成一类区域禁停标识的设置或划设禁停黄格线的工作。
区整治小组每天实行考勤登记制度,每周向市联合整治办上报一次稽查情况及考勤情况统计表。市联合整治办每10天对各区非法营运整治情况和人员出勤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
各级综治办是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各区综治办参照市社会治安综治办的模式,成立区检查督导小组,依据相关规定加强对职能部门的检查督导,全力推进整治行动。
各级综治部门要把整治行动作为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内容,对各地和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列为年度维稳和综治的考核内容。
交通部门:
市交通局负责查处非法营运机动车辆,为各区配齐执法人员。市交通局在特区内各职能分局、派出机构是各区整治非法营运的责任单位,积极主动会同各区、各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明确一类区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本方案下发5个工作日内,将一类区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名单及通讯方式报送市社会治安综治办。
加强对汽修行业的管理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的汽修厂。发现有伪造出租车牌照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查处非法营运工作中,发现非法从业人员驾驶假冒出租车或假牌假证车辆的,应当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报送市、区综治办备案,杜绝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
对合法营运车辆统一配置防伪IC卡,做好前期制作、配发和受理各专业执法大队查验、咨询、核对及与相关部门信息联网共享等基础性工作,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后期管理和整治事宜。
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的泥头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