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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向各类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供中、高级以上职业技能实训;

  (二)承担本地区中、高级以上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培训;

  (四)承担本地职业技能竞赛和技术交流活动。

  四、管理和运行模式

  梅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的运作和管理,采用政府投资建设场地和实训设施设备,日常实训鉴定、运作经费通过收取服务成本费解决。公共实训基地是经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实体,面向全社会提供高技能公共实训和高技能鉴定的基本功能。

  五、建设标准

  (一)培训场地。梅州市科学馆,占地10亩,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具有实训、办公等区域功能。

  (二)专业设置。公共实训基地突出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的核心功能。技能实训项目以职业学校、企业和培训机构开设的高技能实训项目为主。技能鉴定服务侧重高端和新兴职业。具体专业设置结合梅州实际,围绕电力、烟草、建材、电子信息四大支柱产业、机电制造、矿业开发、生物医药三个潜力产业,兼顾陶瓷、工艺、纺织等传统产业的发展,开设相关专业(工种)实训功能室。

  (三)配备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实训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

  六、资金筹措

  (一)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的场地由市政府协调,将市科学馆无偿划转市技工学校解决。

  (二)实训场地重新装修和改造费用由市技工学校解决。

  (三)常设专业需要增加四新设备,费用由省财政解决。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副秘书长和劳动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劳动保障、发改、财政、人事、教育、科技、经贸、建设、规划、招商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基地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梅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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