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关于加快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镇政办发〔2007〕27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镇发〔2005〕59号)文件精神,力争2008年辖市、区全面达到《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要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现就加快我市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奋斗目标,高水平高质量地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为镇江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培养各级各类人才。
二、主要目标
2008年前后,我市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1.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50%以上。从业人员培训率达50%以上。盲聋哑及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外来务工农民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
2.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幼儿园均建成江苏省标准幼儿园,其中60%建成“省优质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分别达到《江苏省小学基本办学标准》和《江苏省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其中教育技术装备、学校信息技术装备的建设、配备和使用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初中分册)二类要求,两轨以下的非建制农村村校(教学点)不低于三类要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优(三星级以上)标准。
3.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60%,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5%,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教师普遍具备良好的师德、现代教育观念、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教育现代化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一是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减免课本费、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努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依法治教、严格管理,办学许可、教育教学管理、招生收费等行为符合规定。三是完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维修的制度。校园周边环境无污染,无不健康、不安定因素。有健全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