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1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200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2008年工作要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200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五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开展“巩固完善全面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使中心的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全面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08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
1.继续深化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2.中心现场办结率86%;
3.审批服务事项按期办结率99%;
4.一事一评的群众满意率99%。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继续推进体制创新,进一步深化“两集中、两到位”。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推动少数目前尚处于“两集中、两到位”初级阶段的部门,在归并行政审批职能上提升档次。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则上部门(单位)实行一个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到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全面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继续会同市人事局、编办做好进驻中心各有关部门行政服务处的定编、定岗、定员工作。部门行政服务处整建制进中心办公,需要现场查勘、技术论证的,由行政服务处牵头,相关人员进窗口参与会办,处长以下的审批(服务)工作全部在窗口完成,使行政服务处真正成为部门统一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
二、优化整合公共资源,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联审会办工作。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部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中心集中办公,在中心收件、出件、收费,进一步规范中介执业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继续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完善分中心运作机制,加强业务衔接和指导,做好办件统计和日常考核工作,提升分中心运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