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7〕151号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达市人办〔2007〕4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的通知
(达市人办〔2007〕44号 2007年4月26日)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
《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安排,经市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
《劳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
《劳动法》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在对
《劳动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主要检查:
1.市政府及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贯彻执行达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
《劳动法》执法检查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2.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3.劳动合同签订;
4.劳动薪酬;
5.劳动争议;
6.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