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排查整治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对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和治理。
由市安监局牵头对全市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由市经委牵头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由公安交警牵头加强上路巡查和查处力度,对客货车辆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遏制“三超”,保证运输安全;由市规划和建设局牵头对境内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对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由市交通局牵头对市内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由市教育局牵头对全市中小学危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以及校车无证运营和超载的检查整治;由市环保局牵头,对石油天然气钻探、开采环境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由市国土局牵头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由市旅游局牵头对全市旅游景点和休闲娱乐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由市消防支队牵头,对全市城区酒店、商场、旅馆、歌舞厅、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由市卫生局牵头重点对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进行排查和整治;由市公安局牵头,对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等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由市林业局牵头对林区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由市药监局牵头对全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大检查;由市海事局牵头对水运安全进行检查。
四、实施步骤和时限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制订排查整治意见。按照整治安排意见,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和市药监局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并于6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各有关部门制订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于6月15日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企业认真落实。
(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计划和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