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57号 二○○七年六月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1-5月全市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特别是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天然气、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我市排查治理的重点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运、消防、天然气钻探开采和地质灾害。
(一)煤矿。要认真吸取我市近期发生的达县狮儿沟煤矿“5.20”瓦斯爆炸、宣汉县立石门煤矿“5.23”顶板垮塌两起较大事故教训,对全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煤矿安全整顿领导小组的成立及各部门职能职责落实情况。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5.25”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三是检查我市第二批关闭的47处煤矿是否关死、关实。经川府办函〔2007〕13号文件批准同意的被整合矿井是否停止井下一切作业,对井口进行砌封,整合主体矿井是否存在借整合之名,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突击生产。四是“五证”齐全矿井是否认真坚持瓦斯治理的“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是否坚持领导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是否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以及煤矿其他相关要求和规定的落实情况。五是各县、市、区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情况,各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