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单位消防设施年检制度。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必须实行年检,以保证其完好有效。二是建立城市消防监控系统,加强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和静态监控。三是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公安消防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中,要积极引导宾馆、饭店、歌厅、舞厅、网吧、商场、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四是推行电气防火检测和消防设施检测,确保电气消防安全。五是建立消防工程施工备案制度。六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评估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都必须进行论证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整改的措施和办法,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能够得到有效防护和整改。七是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管理的落实,提高广大农村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火灾尤其是零星亡人火灾的发生。
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重点单位监督管理
今年,将根据公安部61号令和73号令的规定,重新调整和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政府领导、行业主管、业主自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依法监管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杜绝在重点单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会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完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进一步推进重点单位责任告之制度,规范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作、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和辖区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要重点加强对社区、农村、“六小”场所(小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督管理,严防因小而不管、疏忽大意导致火灾发生。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自觉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三是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加强单位内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
四川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主动接受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四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五是建立消防档案,完善消防基础资料;六是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评内容,并严格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