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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达州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加大消防投入,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中央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建立消防事业经费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努力实现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将指挥中心建设、消防装备、基础设施经费,执法装备、片区联动物资储备等纳入同级财政项目支出,并保证消防经费及时到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确保火灾隐患整改、购置车辆装备的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努力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五、建立火灾隐患整治新机制,切实增强防控火灾的能力

  今年,要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楼、综合楼、医院、学校、车站、码头、机场、文化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旅游景点、公园、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的检查,并根据检查摸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对火灾隐患要采取现场办公、挂牌督办、预警公告、新闻曝光、行政处罚等办法督促整改。

  在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中,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都必须为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对涉及面广,隐患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坚决予以整改。同时,必须注意制度建设,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责任机制。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都必须落实整改责任。对一般火灾隐患,必须将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签订《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重大火灾隐患,除将整改火灾责任落实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头上外,还必须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头上,制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分解表》。二是落实保障机制。隐患所在单位,必须千方百计保证隐患整改资金。对牵涉面广,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县、市、区政府要出面,协调隐患整改资金,做到组织有保障、措施有保障、经费有保障。三是督办机制。对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建立一套从上至下的督办机制,重点监督事关灭火救援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对轻视群众利益、养虎为患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四是整改承诺及反馈机制。隐患单位必须自觉承诺隐患的整改工作;已经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五是处罚机制。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坚决预防和遏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去年,政府挂牌整治的火灾隐患4起,已经整改销案 1起;已经挂牌整改的3起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案,并重新确定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报请政府挂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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