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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10.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支持重点企业发挥多晶硅等半导体材料资源优势,延长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光伏电池等新型电源产业;鼓励重点企业发挥技术优势,提高光学引擎及关键光学部件生产规模和水平,加快推进高清微显数字电视产业化;支持重点企业扩大原料药、新型化学原料药、现代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产业规模,带动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加快生物化工醇、纤维乙醇、生物柴油、聚乳酸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建设全国重要的生物质化工基地。

  11.继续提高资源型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支持重点企业依托资源优势,延长产业链条,采用先进工艺装备,大力发展铝加工、现代煤化工、大型盐化工、石油化工、优质钢、铜板带等精品原材料,扩大超硬材料、钛合金、有机硅、新型钼材等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加快资源型产业结构向精深加工主导型转变。

  12.加快发展终端消费产品。支持重点企业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积极推进主食工业化、肉制品升级、果蔬精深加工,扩大高档服装面料、中高档纸、家用电器、电动车等生产规模,加快终端消费品结构升级步伐。鼓励重点企业争创名优产品,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和国家出口免验产品的重点企业,省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13.加快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支持重点企业整合改造业务流程,加快从生产加工环节向产品研发、设计、品牌策划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高工程总包、成套服务能力。支持重点企业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发展创意设计、工程咨询、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节能环保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14.加大对重点企业产业升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引导产品结构升级。重点企业的年度重大建设项目享受省重点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除中央应收部分和资源补偿类费用外,生产设施建设期间一次性发生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有关部门在备案、核准、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有关手续,优先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四)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

  15.支持重点企业节能降耗。优先推荐重点企业申报国家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钢铁、有色、化工等企业采用熔融还原炼铁、电解铝全石墨化阴极改造、纯低温余热发电、能量梯级利用等先进技术、装备,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鼓励重点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降耗关键技术,完善节能降耗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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