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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各区、各部门要结合近年来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用标语、宣传栏、学习园地、学习小册子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围绕立法背景、法律确定的主要制度和贯彻实施情况,结合相关突发事件的个别案例,就我市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宣传报道,对社会关注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宣传。要扩大宣传的覆盖面,真正让这部法律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懂法,自觉守法、用法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学习培训突发事件应对法

  一是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通过专题讲解、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相关单位都能了解掌握这部法律。二是今年初将举办一期全市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专题学习班。各区、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以及从事应急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基层全面落实。三是2008年起,市行政学院应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主体班学习培训的内容。四是市教育局要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和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尽快将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五是市人事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的要求,在公务员培训中增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六是市司法局要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

  四、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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