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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佛府办[2008]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
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织架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外经贸局、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佛山海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各指定1名负责人担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深入组织实施《佛山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联合下发与各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转发好的经验,制定佛山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考核评价各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效并对各区工作进行验收。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工作。联席会议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召集。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及主要议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办公室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联席会议的决定事项,商讨、议定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的有关事项,监督和推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不断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分工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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