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2010年汾江河(佛山水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8]40号)
禅城、南海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2008~2010年汾江河(佛山水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2008~2010年汾江河(佛山水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汾江河是我市珠江综合整治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经过多年的整治,目前已初见成效,水质有所好转。为了进一步加大力度,力争到2010年实现汾江河“三年江水变清”的目标,明显改善汾江河的自然环境,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制定2008~2010年汾江河(佛山水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汾江河的水质彻底消除黑臭现象并逐渐变清,全流域水质常年稳定达到Ⅴ类水标准,上游河段水质优于Ⅴ类水标准,符合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的要求,可以作为城市景观用水,但不能作为人体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汾江河水体的生态功能逐步得到恢复,河岸的景观逐步得到改善,进入汾江河的污染物得到大幅度削减,逐步接近汾江河的水环境容量。
二、工作年限
2008~2010年。
三、工作思路
从“十·五”期间“截污、治污、搬污、释污、清污”的整治思路,逐步提升到“增容、减污、生态恢复与整体开发相结合”的可持续整治思路。
四、主要任务
(一)完成汾江河重点区域的截污和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的建设,按照计划推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二)彻底消除汾江河主河道水体黑臭的现象,使其全河段稳定达到Ⅴ类水标准。汾江河的主要支涌得到有效治理,水质保持不黑不臭。
(三)将汾江河的综合整治与沿岸土地开发相结合,制定并实施汾江河沿岸土地开发规划,形成污染控制、沿岸景观改善与沿岸土地有序开发的良性格局。
(四)合理调整汾江河沿岸企业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清理两岸的违章建筑,构建良好的岸线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