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逐步推进养护市场化,全面推行养护招标投标制度,培育和发展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1.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推行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专业养护工程,由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通过社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来实施,根据合同进行全面监管;非专业养护工程,原则上实行“乡路乡管、村路村管”,可采取个人承包等方式进行。
2.加快农村公路管养分离,推进养护市场化,全面推行养护招标投标制度,培育和发展农村公路养护市场。所有等级公路的养护工程逐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凡符合资质条件的养护企业,均可公开、公平地参与养护市场竞争,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竞争,择优选定养护单位。
3.全面实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制度。养护工程费按照定额和工程量进行核定,依照养护合同拨付。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实行干线支线搭配,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也可以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并签订养护合同,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
五、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各地抓紧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等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系统,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服务。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应急保障体系,提高抗灾害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交通、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协作机制,明确责任。要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积极引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健康开展。同时,要不断研究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推进我省农村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lar_2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