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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查应急体系建设和报送2007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的通知

  (一)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别汇总总体情况及其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07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以及与往年比较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2.应对工作。对照有关应急预案,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和环节,对2007年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既要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3.工作建议。在应对工作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4.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选取1-2个典型案例,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二)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年度评估分析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此项工作。
  2.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评估分析工作要全面、准确、深入,评估分析报告要语言精练、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并配以典型实例。
  三、报送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参加调查应急体系建设和年度评估工作的联络人,明确分管领导,将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于2008年1月1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并于1月2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和2007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杨红军;联系电话:87182516;传真:87270755;上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市政府电子邮件系统或公务员邮箱:yhj@nb.cn报送)。

  附件:1.开展调查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县(市)、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略)
  3.县(市)、区2007年度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调查表(略)
  4.县(市)、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略)
  5.单位(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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