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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查应急体系建设和报送2007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查应急体系建设和报送2007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07〕28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调查应急体系建设和报送2007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体系建设调查
  (一)各县(市)、区政府调查内容
  1.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已经制订并印发的本地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已经制订并印发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业、学校等应急预案情况(格式参见附件2)。
  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主要包括2007年度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办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有关企业、学校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请填入其他栏(格式参见附件3)。
  3.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县、乡镇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含专项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建设情况(格式参见附件4)。
  (二)市级有关单位调查内容
  1.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已经制订并印发的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需注明预案类别(格式参见附件5)。
  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主要包括:2007年度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别,以本单位(部门)名义主办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格式参见附件6)。
  3.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建设情况和本单位(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格式参见附件7)。
  4.市国资委负责统计调查市属企业制订应急预案的情况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情况(格式参见附件5、附件6)。
  5.市教育局负责统计调查高校和市属中学制订应急预案的情况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情况(格式参见附件5、附件6)。
  (三)时间和有关要求
  调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止。请结合有关调查结果,汇总分析本地、本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2007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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