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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的批复
(甬政发〔2008〕1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的请示》(甬规字〔2007〕141号)收悉。经2007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批准《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对原有《科技园区分区规划》评估和研究基础上重新进行编制,是推进“中提升”战略,促进宁波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加快城市空间重构和功能疏解,加强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更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的需要。《规划》重新考虑了适合当前发展形势的规划结构,对空间布局和功能配套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指导思想明确,主要原则合理,内容符合国家高新区的要求,基本达到了规划编制深度,可以作为下阶段该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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