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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农行省分行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2.创新扶贫方式,坚持以产业开发为龙头,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加大对重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尤其要以“两区”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全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旅游局、省中小企业局、省煤炭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九)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尽快开工建设引黄北干工程。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大同、朔州市人民政府。
  四、牛仁亮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分管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工作
  1.统筹各类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力争全省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协同单位:省经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科学规划,推动各类服务业发展。制订完善全省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服务业专项规划。制定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
  协同单位: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煤炭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山西证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国税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保监局、省供销社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3.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资金、管理、人才和新型业态,加快交通运输、宾馆餐饮、文化娱乐、商贸流通业等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升级。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太原铁路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4.大力发展信息、科技、金融、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分工。推动企业研发产业化、物流社会化。
  协同单位: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粮食局、省煤炭局、山西证监局、省邮政管理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保监局、太原铁路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6.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破除所有制歧视和行业垄断,降低产业准入门槛,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支持各类所有制经济和省内外企业投资服务业。
  协同部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体育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7.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一批带动力强的服务业项目。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做大做强。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山西银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
  8.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细化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协同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太原铁路局、太原海关、省供销社、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9.依托交通干线和网络,建立以太原为中心、以大同和侯马为主要节点的物流格局。重点发展太原、大同、运城、侯马、长治、晋城六大物流园区。
  协同单位:省交通厅、省商务厅、太原铁路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10.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为平台,重点构建现代煤炭物流体系。
  协同单位:省经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煤炭局、太原铁路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11.同步推进焦炭、钢材、化工、农副产品等专业物流发展。
  协同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供销社、太原铁路局、太原海关、省物产集团总公司、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2.按照物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给予物流业土地、贷款、税收及政府引导资金等相关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物流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专业化改造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的配送中心为社会提供物流服务,推进传统批发经营形式创新。
  协同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太原铁路局、太原海关、省供销社、省物产集团总公司、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3.统筹航空、铁路、公路发展,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网络。
  协同单位:省交通厅、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公路局、太原铁路局、省地方铁路集团公司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4.加速石太高速客运专线和太中银铁路建设,积极推进大秦、南北同蒲及邯长线等铁路改造项目建设,抓紧中南部铁路货运大通道的筹备工作;搞好全省支线铁路的规划建设。
  协同单位:太原铁路局、太中银铁路公司、石太客运专线公司,太原、吕梁、晋中、阳泉、临汾、长治等有关市人民政府。
  15.推进全长660公里的从大同到运城的客运高速铁路建设,并向北京和西安拓展延伸,力争2010年在省内正式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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