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要积极促进珠海大学科技园建设,鼓励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珠海高新区范围内设立分园,采用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用地和产业布局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高新区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健全面向产学研结合的政策保障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十一)要针对产学研结合的需要,围绕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这一核心,研究制定和修订创新服务环境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若干配套政策。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保护和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法规体系。
(二十二)要进一步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保护科技人员在从事知识、技术创新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依法协调单位与个人之间在职务技术发明和成果转化中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法界定产学研结合中各合作方的知识产权权属。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和激励措施,健全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参与产学研合作的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的科技创新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面向产学研结合的投入机制和投融资环境
(二十三)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府产学研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在目前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产学研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随着市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加而逐年递增。在充分发挥珠海市产学研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的基础上,确立企业在产学研活动中的投入主体地位,同时,着力完善包括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在内的多元化投融资保障机制。
(二十四)要进一步围绕产学研结合的需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快建立融资担保、贴息等机制,积极推动多元化资本市场的建立。探索建立以有限的财政资金为引导的产学研结合项目风险担保补偿机制,带动金融担保机构支持产学研结合项目的实施。
(二十五)要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合作,通过对企业的贴息、合资控股等方式,使金融部门与科技开发实体结成利益共同体。
(二十六)要发挥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优势,探索银政合作之路。为解决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市政府批准设立了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风险准备金,2007年,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的资金建立风险准备金,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市科技主管部门与市交通银行合作,切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平台建设工作,扶持和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