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为中小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不断降低行政收费标准;努力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和经营能力,规范中小企业的行为,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融资、财务管理提供专业培训,帮助中小企业规范财务制度,合规诚信经营,掌握融资技能,更好地满足融资条件和提高融资能力。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要落实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优惠措施。同时,努力培养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改善中小企业的信用形象。
(五)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针对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成本和风险“双高”问题,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中小企业贷款增幅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鼓励更多的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服务。
(六)加强与省级部门、国有银行上级行的联系。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衔接汇报,提升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增加对我市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信心。要争取将达州纳入国家和四川省的金融组织机构改革、金融产品创新和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优先试点和推广城市,申请上级部门在扩大对中小企业授权授信额度、开发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快金融创新,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一)创新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政策性银行要充分利用国家 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各项政策,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要把扩大中小企业服务作为降低信贷资金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培育新客户和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城乡信用社要将中小企业作为重要的客户群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年度中小企业信贷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创新信贷管理模式。一是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授权授信制度,实行差别管理方式,支持和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控制水平将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适时下放到支行(县)一级。二是不断优化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额度管理,循环使用”的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与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相关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四是加强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信贷营销激励机制。
(三)创新贷款方式。一是对能提供有效抵(质)押担保的企业可减少办贷程序,简化授信流程。二是实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多种融资方式的组合,扩大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方式。三是根据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和资产情况,灵活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多种担保方式的组合,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可采用信用方式。四是在抵(质)押不足的情况下,积极探索以保证方式为主发放贷款。积极探索和充分利用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个人资产连带责任担保、经营业主联户担保、地方经济联合体担保等新型保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