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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一届政府廉政建设的意见

  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和《镇江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突出对下列重点问题的问责追究:一是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者影响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二是违反法定程序、决策失误,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三是责任意识淡薄,失职渎职,致使公共利益或者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四是内部管理疏松、监管不力,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政府部门在制度建设中各负其责。按照全省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的要求,把深化制度建设贯穿于各级政府部门管权、管事、管人的全过程,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为目标,建立健全政府各部门内控制度体系。针对政府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和创新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强化公开载体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的作用,对人民群众的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必须公开回复,处理结果必须公开反馈。抓紧修编公开指南和目录,尽快形成统一规范的目录文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切实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依法清理审核行政权力,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制定并公布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严格按照行政职权目录和规范流程行使行政职权,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
  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研究制定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着力推进办事公开规范化。组织编制教育、卫生、水、电、气、公交等行业办事公开目录。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监督考核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
  建立政府部门公开述职述廉制度。每年随机抽取10个政府组成部门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认真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行为。

  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打造民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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