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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三)信息服务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治区公共信息平台体系、“金字”系列电子政务工程和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支持信用认证体系、在线支付体系以及信息安全等信息服务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发展软件业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支持网络增值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专业化网站和网络内容提供商的发展,推进地理信息、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等信息服务,鼓励发展以多媒体技术为支撑的信息服务。支持承接信息服务业外包业务。加强与东盟的信息沟通,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资讯网,形成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信息交流中心。

  (四)科技服务业。积极发展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完善技术市场和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和科技咨询。构建科技文献数据信息服务,推进图书馆数字化和各类科技信息数据共享服务网建设。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区域成果转化中心、星火专家大院等各类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组织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兴办科技服务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支持有色金属、汽车机械、石油化工、钢铁锰业、电力工业、制糖食品、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林浆纸、水泥建材、现代中药、生物质、海洋开发等优势产业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研发和创新。

  (五)会展业。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品牌效应,以南宁、桂林、柳州、玉林等具备条件的城市为重点,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和专业市场建设,培育会展主体,整合展馆资源,发展特色品牌,加快会展市场化。鼓励各类经济主体投资会展业,吸引国内外大型会展公司、会展服务公司到我区举办各种类型的会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会展中心的配套服务,逐步将会展中心建设成为集产品展示、经贸洽谈、商务采购、专业论坛、文化交流、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多功能展馆。加强与国内外会展业合作,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做大做强会展经济。

  (六)中介服务业。加快构建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运作规范,并与国际接轨的中介服务体系。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支持发展市场调查、民意调查、资信服务和工程、管理等咨询服务。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工业设计。推动广告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的咨询、策划、鉴定、评估、认证等类型的服务企业和专业人才。加快培育优质骨干中介企业,创建中介服务品牌,带动中介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旅游、房地产、文化、市政公用和社区服务等面向群众生活的服务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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