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07〕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深化开放合作,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好《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实现我区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大力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突出重点,增强功能,优化结构,构建充满活力、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把广西建设成为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二)发展目标。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稳步提高。到2020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50%,服务业结构明显优化,就业容量明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服务业发展水平基本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二、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加速融合、互动发展,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科技、会展、中介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
(一)物流业。优先发展运输物流业,提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依托高效、便捷、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结点运输、小件快运等高效运输组织形式,延伸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实现运输服务网络化、快速化和信息化。鼓励运输企业集团化,提高运输规模效应和服务质量。以交通枢纽、沿海内河港口、重要口岸及重要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强物流集中区建设。加快发展为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煤炭、水泥、食糖、粮食、农产品等生产服务的专业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现有物流企业重组,鼓励与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合作,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构建物流信息平台,推广现代物流技术,改造提升物流组织和物流运行方式。扩大物流业领域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南宁区域性国际物流基地、沿海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和边境物流园区建设,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大力发展国际采购、国际中转、国际分拨以及国际配送业务,形成网络发达、服务高效、开放度高的物流产业基地。
(二)金融业。加大“引银入桂”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等金融机构入驻我区,不断壮大金融总量。积极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加快组建广西区域性银行,建立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金融支持体系;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与粤港澳和东盟的金融合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到我区特别是南宁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建立区域内信用和融资平台,推动建立泛北部湾银行联合体。大力开发企业理财服务、中介服务、结算服务和电子银行服务等业务。加快基金产业发展,壮大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鼓励设立私募基金。支持保险业组织、保险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