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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金源集团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陕南天然气液化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金源集团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陕南天然气液化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石化〔2008〕137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陕西金源集团陕南天然气液化项目核准的报告》(汉发改投资[2006]5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核准陕西金源集团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陕南天然气液化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陕西金源集团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
  三、生产规模:建设45万NM3/d天然气液化装置,主要包括:预处理、液化、储存等装置,以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生产所需原料天然气1.5亿立方米/年,由配置给陕南地区的气源中解决。
  四、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4960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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