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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公路建设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公路建设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交质监[2008]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减少恶劣气象条件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同时确保2008年全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结合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工程项目跨线作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交质监发明电[2007]1101)号精神,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公路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顾全大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摆到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2008年公路建设施工生产安全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增强责任意识。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冬季恶劣天气、各项施工不利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增强防范意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险情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一)要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对跨线作业、隧道及高边坡工程的地质情况和设计深度进行复核,尤其要对隧道工程的开挖与支护状况及设计深度进行复核,完善跨线作业的隧道及高边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气灯、炭火炉等;洞内通风、除尘、净化应符合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二)要对跨线作业的路段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和隐患排查,完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以及疏导措施,爆破作业和桥梁架设、夜晚备料运输等施工环节要做好交通控制管理。封闭冬季暂不施工路段,严禁社会车辆通行,防止意外发生。

  (三)要加强对与营运公路并行且线位高于营运公路施工路段的高空防护和高线位工程稳定性观测工作(如高边坡、隧道洞口、桥梁架设等),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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