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徐安监〔2008〕15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省安监局传真电报《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调度工作的通知》(苏安监电〔2008〕1号)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08〕2号)文件的精神,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将节日期间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及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调度,确保值班期间24小时通讯联系,防止出现离岗、脱岗、替岗现象。
二、在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高危企业,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从业人员防寒保暖和生产设备、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防范因雨雪、低温天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别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恶性事故。连续生产的企业要把《应急救援预案》和节日值班安排报属地安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