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迅速做好雨雪天气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徐安监〔2008〕12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有关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迅速做好雨雪天气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监电[2008]8号)特急传真电报转发给你们。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市有关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传真电报精神。充分认识今冬普降大雪、暴雪、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灾害性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为确保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生产正常进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露天矿山要及时清理边坡浮石,加强边坡、危石等现场检查力度,排查整改事故隐患,防止滑坡。地下矿山对井口要加强防滑和保温等措施,加强采掘面的巡查力度,严禁越层越界开采,防止冒顶和透水事故的发生。停产、放假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安排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控。节后复产要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实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调度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发生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应急预案,落实突发事件的各项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