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时间短、任务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抽调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做好家电下乡试点期间的市场秩序维护和安全工作,切实把这项惠及农民的事情办好。
各县区商务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家电下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销售管理工作。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为群众解疑释惑。
漯政2008-25号附表(略)
漯河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二月一日)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豫政〔2008〕6号)精神,为确保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和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补贴原则
家电下乡补贴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自愿申报、据实拨付”的原则。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品种。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冰柜)和手机,具体品牌和型号按商务部和财政部规定执行。补贴产品价格为:彩电单价1500元(含1500元,下同)以下、冰箱(冰柜)单价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
(二)补贴标准。财政部门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三)补贴依据。我市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户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以下简称购买人),可享受财政补贴。
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