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漯河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漯河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
(漯政[2008]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财政局制定的《漯河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漯河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一日
漯河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八年二月一日)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豫政〔2008〕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我市要抓住机遇,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试点时间和主要内容
(一)试点时间:2007年12月1日-2008年5月31日。
(二)主要内容: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同时对农民消费给予适当的补贴。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各县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三、补贴产品品种、价格和补贴对象
(一)补贴产品的品种: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家电产品。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补贴产品的价格: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下同),冰箱(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